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学高级教师,省、市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5、特级教师,齐鲁名师等可优先录用;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获得较高荣誉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如省级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优秀学生会干部等)优先录用。
6、持有心理咨询师证的教师优先录用。
备注:学校建立人才信息储备库,凡拥有教育梦想,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其他优秀学科教师,可将您的情况按后附流程投至我校邮箱,学校会保障您的信息安全,同时根据发展需要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