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求真务实,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操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政策、流程和指标体系,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思路清晰,文字撰写能力突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者优先;
(五)曾担任过民办高校评建办公室主任/评建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副处长;
(六)应聘者任职后须全职到岗,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七)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