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教师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高中校紧缺学科可“先上岗后考证”,以协议承诺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一)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985、211院校本科生可以应聘)。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青年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骨干教师。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是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主要面向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具体招聘条件将另行发布公告。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具备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