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5 11:51:24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打通青年人才回引渠道,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群众认可的党群服务队伍。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坡头乡党群服务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乡党群服务助理员1名。 三、工作职责 按照乡党委安排,协助做好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履行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身体条件,熟悉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操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日(含1988年4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退役军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岁,即:1983年4月1日(含1983年4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中共党员、有乡镇工作经验、有村(社区)“两委”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持“社会工作师”工作证者优先考虑; 6.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和被开除党籍的; 3.涉黑涉恶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4.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所受处分有关期限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出现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1)曾因涉黑涉恶、“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干部”问题受处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 (3)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的; (4)曾担任村(社区)干部,但任职期间长期不公开居务、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的; (5)曾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或后备干部推选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6)散播与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言论或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甚至公然对抗的; (7)曾担任村(社区)干部,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严重经济问题的;或在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工作消极懈怠,不负责任,出现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长期不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独断专行开展项目建设、土地出租、资金使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的人员; (9)存在违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 (10)在开展为民服务或落实上级扶持政策时,优亲厚友或吃拿卡要的; 8.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除4月5日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还需持有《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符合岗位优先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报名人员提交的以上材料不予退还。 4.咨询报名地点 咨询报名地点:坡头乡党建办 联系方式:0873-7871176、15394850937 (二)面试 本次招聘只需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保障 (一)党群服务助理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通过考核的,在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等手续,同时报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社局备案,合同3年签订一次。试用期未通过考核的,不予聘用。 (三)薪酬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绩效奖励”落实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600元/月。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工作由乡党委安排; 2.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试用期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大病、工伤、医疗生育、养老、失业);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资料、证书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招聘环节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6.招聘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 7.该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建水县坡头乡人民政府所有。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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