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将电话通知。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教材。面试包括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心里素质测试等综合素质考核。
3.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向低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得分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4.由西安市红会医院阎良院区人事科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医院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5.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