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质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敬业乐群,有长期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意愿;
2.体貌要求:
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的能力;
3.学历要求:
(1)小学教师二本院校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一本院校以上学历,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或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历,且具有所聘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各学段名优成熟教师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2)具有优质民办学校教学经历或获得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模范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考虑;
4.业务要求:
具有对应学段学生的教学水平、管理能力和家校沟通能力,通达所任学段学科教材体系,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探究钻研习惯和发奋进取精神;
5.理念要求: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践行学校的管理和育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