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2 13:29:41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3月6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PART.02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截止时间为3月6日17:00,周末除外)共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的考生请到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08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30-8958999。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PART.03
三、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成绩将在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PART.04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组织考生体检。
  (二)考察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PART.05
五、公示与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PART.06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PART.07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8958999
    监督电话:0830-8915777

2.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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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护知音”投稿发布招聘请联系:QQ2910168851(免费)
※请以提供的报名方式及格式报名,其他渠道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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