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经华盈公司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项目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明、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职员工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乐山市沙湾区金盾保安服务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此名项目负责人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实行综合薪酬制,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期综合薪酬由月薪、绩效收入构成,月薪按月发放,绩效收入与企业效益和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经考核后依据考核情况兑现。项目责任人1人,薪酬待遇按劳务派遣制员工待遇执行。
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有环卫工作经验、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6.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用的;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邮寄资料报名、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1)邮寄资料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单位任职文件等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一份(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日),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职员工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邮寄至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112号金盾保安服务公司,收件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398249264,邮寄资料收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7:00。
(2)网络报名(电子邮件):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单位任职文件等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jpg或pdf格式)一份(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证件照电子文件一份(jpg或pdf格式),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职员工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彩色扫描件一份(jpg或 pdf格式)发送至429885728@qq.com。网络报名电子邮件收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7:00。
(3)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单位任职文件等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一份(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证件照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职员工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一份等相关材料交至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中段112号金盾保安服务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398249264,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7:00。
(二)资格审查
对照岗位条件,根据招聘公告及个人履历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综合研判,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低于1:2开考。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录用对象,面试出现自动放弃等造成缺额,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面试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需全面了解其能力和素质,包括但不限于德、能、勤、绩、廉,并对其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评定不合格或不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和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乐山市沙湾区金盾保安服务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3-344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