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1 19:04:34
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 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巴宜区民政局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人员2名、护理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五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巴宜区民政局三楼306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其他职业专长及工作经历证明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2)应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应聘考核 1.应聘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于2024年3月13日开展招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 2.面试考核通过人员于3月14日至3月15日参加体检。 五、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自行前往巴宜区人民医院或其他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信巴宜及巴宜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纪委审查、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综合管理人员:工资标准按西藏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执行。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且合格人员每月工资按100%发放(含五险)应发工资为10791元(内含社保+绩效工资)。工资随社会平均工资等基数的增长逐年提高。 护理人员:工资标准,在公益性岗位工资基础上按社会平均工资40%上浮规定执行,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且合格人员每月工资按100%发放(含五险),应发工资为7046.4元(内含社保+绩效工资)。工资随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会平均工资等基数的增长逐年提高。 2.请休假 (1)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请假手续,一年请假超过20天的聘用人员,取消当年休假。已享受休假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的,按当月工资每天的标准予以扣减。 (2)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聘用满六个月后方可休假,年休假为30天,休假路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八、特别提示 此次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招聘由巴宜区民政局组织,信息发布以巴宜区民政局通知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由本人进行实地报名;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体检费自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巴宜区民政局(巴宜区特困中心)负责解释。
识别二维码获取报名表、政审表↓ 来源: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 编辑:措 吉 审核:拉巴卓玛 |
上一篇:渭源县:招聘公告
上一篇:2024中国电信春季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