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1 14:00:01
![]() 前段时间 广州拟将“开四停四”改为“高峰限行” 相关通告已经截止向公众征求意见 现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一旦有最新消息 最姐将会发文提醒大家! 那广州现行的交通限行规定 如中小客车、货车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你都了解吗 今天最姐都整理汇总好啦 快来“温故而知新”吧! ![]() 中小客车限行规定 本地车(广州粤A本地车牌不限行) 限行时间:无。 限行区域:无。 限行规则:无。 外地车 1、限行规则:实行“开四停四”管制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若想快速了解自己是否限行,可通过“广州开四停四出行助手”查询 ↓ ![]() 2、限行时间:本人号牌被限行当天的24小时,不分早晚高峰。 3、限行区域: ![]()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4、限行边界(边界不限行):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5、现行《通告》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政策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 ![]()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与政策解读 车辆限行违规处罚方式 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车进行拍摄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1分。 ![]() 货车限行规定 所有货车限行时间、范围 (一)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 官洲隧道、广州大学城内的中环东路和中环西路。 (二)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市中心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茅岗路、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 *上下滑动查看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流花地区: 东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以西; 南面:盘福路(不含)、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不含)以东; 北面: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 (四)每天6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洛溪大桥。 (六)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路段: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段)。 中型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东风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洛溪大桥。 (三)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四)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重型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本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的区域: 市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 *上下滑动查看 (三)本通告第一条和第二条第(二)(三)项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其他 1、多用途货车(又称“皮卡”)和新能源轻型、新能源微型货车,不受本通告第一条第(三)(四)(五)项规定限制。 2、本通告中出现的市中心区区域范围均指第一条第(二)项所定义的范围。 3、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4、本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其中微型、轻型、中型、重型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进行分类。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6、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7、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8、自2023年9月6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政策来源:广州市公安局) ![]()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 国Ⅲ排放标准 柴油货车 限制通行规则 ![]() 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示意图 限制通行对象 为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外市籍),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本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范围 *上下滑动查看 其他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2、机动车排放标准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进行查询。 3、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4、政策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 摩托车限行规定 以下区域范围内全天禁摩 (一)市中心区: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珠江至增槎路)、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至西槎路)、西槎路(增槎路至石潭路)、石潭路、大冈街(石沙公路至黄石西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北(黄石东路至同泰路)、同泰路、同和路(同泰路至同宝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至中成路)、中成路、中元路、上元岗东头岗一巷、下元岗东大街、天源路(下元岗东大街至广汕路)、广汕路(天源路至开创大道)、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二)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坎桥。 (三)广州火车南站:石洲中路、石洲东路、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北)、Y886乡道、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南)、韦涌路、大洲路、石洲西路合围的区域。 外市籍摩托车限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相关时间、区域另行发布。 其他 1、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2、政策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 电动自行车通行 管理措施 ![]() 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示意图 禁行标志标明禁行时间和路段 根据《通告》: 1、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2、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3、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每天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新港东路(会展东路至会展南一路段)、会展东路行驶。 4、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三)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 5、通告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政策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 互动时间 你还有哪些不了解的限行规则呢? 在评论区告诉最姐 一起讨论学习一下吧! 编辑:Selex 文章来源:广州本地宝 图片来源: 广州交警、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12345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东最生活出品,转载请联系 商务合作请联系:020-8300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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