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18周岁(2006年3月1日之间出生)、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要求同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主任医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7.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
8.临床医师系列岗位专业型、学术型硕士均可报名,通过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其中专业型硕士还须通过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职报到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9.具体招聘专业、学历、资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博士研究生不受岗位限制,临床、医技、实验室科研等相关专业均可报名。博士、硕士毕业生为临床医学专业(符合相关科室需求专业方向)的均可报名。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