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按本方案“报名材料”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邮箱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须命名为“报考岗位编号+姓名+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须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附件名称为“报考岗位编号+姓名+报名材料”。
(3)只需发送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请勿发送未要求或不相关材料。
(4)请勿多次发送邮件重复报名,如确需修改,请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并在邮件“主题”增加“第*次报名报名信息以此邮件为准”字样,例如“230201+张三+报名材料+第2次报名报名信息以此邮件为准”。
(5)报名邮箱
kygxpt@tmu.edu.cn(报考岗位编号为“230201”的请将材料发送至此邮箱)
请各位考生按照上述要求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最迟于面试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www.tmu.edu.cn/rsc/)“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恕不另行告知。
(三)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www.tmu.edu.cn/rsc/)“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试讲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将于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www.tmu.edu.cn/rsc/)“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察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六)公示与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将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www.tmu.edu.cn/rsc/)“招聘信息”专栏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pqzp@tmu.edu.cn。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符合聘用的,天津医科大学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在招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学校研究并同意后,将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可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新发布该岗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工作,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www.tmu.edu.cn/rsc/)“招聘信息”专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