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工单位委托,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辅助工作岗位8人,拟充实到派出法庭及审判一线部门工作。
二、岗位职责
负责庭前准备,审判执行中的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微机录入案件信息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4.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熟练使用电脑,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者,或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黄岛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黄岛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有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登录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dqhr.com/)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1日,逾期不受理。
4.报名流程:
①请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小程序二维码”(附件2),登记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
②扫码进入“企业微信群”(附件3),备注“岗位+姓名+手机号”方便后期接收面试信息。
5.以下报名所需的材料,请在线上报名“上传证件”栏内,逐一上传相关证件;纸质版材料,请于面试当天提交: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附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者需同时携带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③留学归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⑤现场收取面试考试费70元。
以上证件需A4纸复印,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未提交齐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公开招录考试由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面试以体现报考职位的要求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业务素质、举止仪表、组织协调等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应试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补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照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体检费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选任或取消选任。
(五)公示
对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dqhr.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其它事宜
1.录用人员服从统一分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报考资格。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招聘期间,公司将以企业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入围应聘人员发送招聘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并按照要求加入企业微信及时查看,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2-80981910、15376766772、18353189025
附件1:报名登记表(点开下方链接)
1.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小程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