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础工作,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相关精神,决定在计划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分配、热爱公安辅警工作。
2.具有山丹县户籍(含山丹县生源)。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3月29日至2005年3月28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处罚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个人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 4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 3天。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602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5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测,初测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按通知时间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602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汉语作答、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为主。
2.笔试成绩按男、女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本次招聘与前期招聘特殊技能警务辅助人员同步进行,共用同一笔试试卷。未进入招聘特殊技能岗位下一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将纳入本次招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中,统一进行排名。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人员全部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面试。遇到特殊情况,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3.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下同)。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成绩核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
(六)体能测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可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评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管理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凡测评中有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均取消应聘资格。
1.测评项目
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2.测评标准
标准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纵跳摸高 | ≥245厘米 | ≥210厘米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5″1 |
1000米跑 | ≤4′45″ |
|
800米跑 |
| ≤4′40″ |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缺额或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同时对考生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查。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1.在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男女招聘人数,分别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2.培训合格人员,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试用期人员工资按照《山丹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4.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或年内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本次招聘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主命题,不指定测试范围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县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36-5919009(山丹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936-2721234(山丹县人社局)
0936-5919004(山丹县公安局纪委)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我大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此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2名,具体计划详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简表》。此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干部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承担我县的消防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战勤保障等工作。招聘工作具体由县人社局负责聘用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经过考生报名、初审、体检、参加体测、面试和考察、公示、聘用等几个阶段。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3、户籍不限(阿克塞县常住人口优先)、民族不限;4、符合征兵标准,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5、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6、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值班轮休制度。1、男性,年龄18至26周岁(1997年2月1日—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2、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或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或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者优先招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家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通过线上线下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7:303、线上报名邮箱:1742179606@qq.com4、线下报名地址:阿克塞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宣传工作室5、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杨先生15352469252、姜先生18215168052、杨女士15293261204、许瑞182987583906、文件资料要求:报名登记表黑色中性笔手写,报名资料文件整体扫描PDF格式。报名资料原件体检时全部上交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岗位简表”,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1)《阿克塞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附件3)。(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9、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考生于2023年4月7日统一在县人社局领取,时间为下午16∶30-18∶00。面试时间:2023年4月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11、考务费:每人150元,微信支付,不收取现金,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由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测试考核资格,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并说明理由。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环节。资格复审时现场对报考灭火救援岗位的人员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体测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根据报名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体格检查由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测试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测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1、体能测试。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和《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实施,按照《阿克塞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2、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报考考生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考务小组同意,按照实际参加体能测试考核合格人数参加面试。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3、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按照综合成绩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聘用。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不予聘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政治审查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阿克塞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培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培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一)进行岗前培训。针对消防职业特殊性,对拟聘用人选由阿克塞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二)试用及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为自参加培训至岗前业务培训结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阿克塞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由阿克塞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值班驻勤。2、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及“两补一贴”(高危补助、执勤补助、抢险救援补贴)。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的80%。正式入职后,政府专职队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职级待遇。3、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每年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4、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参照《酒泉市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录和管理办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5、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阿克塞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