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9日-3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表电子档和本人蓝底一寸照发送至1799369584@qq.com邮箱。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6-88620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资格审查、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所报送资料进行审查。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见附件3),参加身体初检的招聘对象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试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资格复核、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按照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顺序进行。
1.体能测试。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在测试前为每名考生购买不少于3天的意外伤害险,驾驶员岗位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体能考核标准参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4)。总成绩低于24分或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见附件5)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保存好票据,待正式录用后予以报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格检查(含复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政治考核。各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期间,身体复检人员得出“不合格”结论的,即视为体格检查不合格,取消政治考核对象资格,即时予以淘汰。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