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本方案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须知,报名须知将于报名开始前2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联系人:郭长兴联系部门:人事处报名邮箱:gongzhao@tmu.edu.cn
(二)资格初审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在报到环节核查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最迟于现场考核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安排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考核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现场考核现场考核旨在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试讲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现场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于现场考核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现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现场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安排待考核成绩发布后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察由准入查询、政治把关审察、工作考察三部分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准入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应聘人员未通过准入查询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天津医科大学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 “公开招聘”专栏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gongzhao@tmu.edu.cn。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符合聘用的,天津医科大学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来校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在公开招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批次招聘人员聘用前,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本方案涉及招聘岗位报名及考核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可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新发布该岗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工作,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