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至3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资料在现场领取《招录辅警报名表》《招录辅警政审表》填写报名。
报名地点: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咸安区锦龙路咸安公安分局综合警务执法办案监管中心院内)。
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应人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征信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退役士兵证等证件原件,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1寸近期蓝底证件照6张。
考试内容: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含目测、量身高、量体重、测视力等);
2、政审: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全面核实调查;
3、面试:采取集中面试,抽签答题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占总成绩50%);
4、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摸高等(占总成绩50%);
5、体检:将体能测试、面试二项成绩综合后,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先自理,正式聘用凭医院发票报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福利待遇
1、公示:依据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最终结果,考察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2、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并区公安局签订劳务合同,聘期五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管理制度任用;不合格的,终止劳务合同。
3、工资薪酬: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任用对象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另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给予2500或1700元/月以内的绩效考核工资。
4、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期间统一提供食宿,并按规定配发工作服装、装备;每工作满一年,基本工资增加100元;工作满一年后纳入工会管理,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并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免费体检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