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门头沟区户籍人员,男30至50周岁(1993年11月20日至1973年11月20日出生),女25至45周岁(1998年11月20日至1978年11月20日出生),且没有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待业青年、家庭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残疾人协管员岗位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门头沟区户籍人员,男25至50周岁(1998年11月20日至1973年11月20日出生),女25至45周岁(1998年11月20日至1978年11月20日出生),且没有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三)劳动保障岗位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北京市门头沟区户籍,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条件。即: 登记失业人员(居民)、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7.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北京市门头沟区户籍,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条件。即: 登记失业人员(居民)、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7.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五)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北京市门头沟区户籍,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条件。即: 登记失业人员(居民)、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7.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