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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区教育发展实际,吴兴区教育局组织下属学校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择优选聘教师,现就赴湖南师范大学择优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赴湖南师范大学择优选聘2024届高层次教育人才45名,其中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26名(具体招聘学校、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第一类: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以下简称全国“双一流”高校)的2024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第二类: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或本科毕业于全国“双一流”高校;
第三类:全国“双一流”高校的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以上选聘对象不限生源地及户籍地;委培生、定向生不得报考。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大学本科生要求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报考职位须与所学专业匹配。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赴湖南师范大学择优选聘将进行招聘宣讲、现场报名、组织考核,考核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湖南师范大学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2-5栋)。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持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及以下材料(原件和2套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暂无法提供高校就业推荐表的,可提供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承诺书);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供);⑤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佐证材料(可由高校出具,不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⑥其他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核
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四)现场考核
采用“试讲+面谈”的形式进行,经评委打分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成绩采用100分制,考核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考核后确定的入围体检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考察
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4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1.湖南师范大学招聘结束后,后续将赴其他高校陆续设点招聘,后续招聘场次具体计划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优惠政策。来吴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吴兴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4.在吴兴区择优招聘公告发布之前,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本次现场考核且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按规定执行。在吴兴区择优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5.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见习期(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选聘咨询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0572-2289281(吴兴区教育局),0572-2289373(吴兴区人力社保局)。
七、附件
吴兴区赴湖南师范大学择优选聘2024届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为适应绍兴教育的发展需要,优化教育人才队伍,提升市直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绍兴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招引市直学校2024年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与方式
招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专业能力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二、招引计划要求和对象条件
详见学校公告
三、招引办法及程序
招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招引办法及程序详见学校公告。
四、其他
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教师招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绍兴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575-85093033;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5-85125301。
附件:
1绍兴市第一中学2024年新教师招聘公告.doc
2绍兴市阳明中学2024年新教师招聘公告.doc
3绍兴市稽山中学2024年新教师招聘公告.doc
4绍兴市高级中学2024年新教师招聘公告.doc
5越州中学2024年新教师招聘公告.doc
6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新教师招聘公告.doc
7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技师学院)2024年新教师招聘公告.doc
原文链接:
http://jyj.sx.gov.cn/art/2023/9/28/art_1229598378_4078420.html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德清教育发展需要,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择优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初中10名、小学10名(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师范院校的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一、二等奖1次及以上或三等奖2次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研究生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生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匹配(见附件1)。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将组织用人学校进行招聘宣传、现场报名、组织考核,考核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持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及以下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需提供);⑥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佐证材料(可由高校出具,也可提供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中已有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描述的材料);⑦符合条件的获奖材料及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
(二)资格审核及择优确定现场考核对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获奖荣誉等情况,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现场考核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三)现场考核
采用“试讲+面谈”的形式,经评委打分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考核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考核后确定的入围体检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4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五、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引才政策。来德工作后,符合《德清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人才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德就创联发〔2020〕4号)精神的,给予购房、安家、租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最高60.4万元、全日制硕士最高31.6万元、“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最高21.6万元、其他全日制本科最高7.8万元。湖州籍补助标准上浮10%。
3.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2024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在德清县人力社保局、德清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2-8075130 (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2-888509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招聘咨询电话:0572-8367916(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
6.未尽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德清县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教师计划数
2.德清县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http://www.deqing.gov.cn/art/2023/10/7/art_1229212804_59066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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