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高校等招聘近200人!列入编制!安家补贴!部分无笔试!

发布时间:2023-03-18 04:07:58   


-今日招考信息一览-

1、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3年3月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公告55人

2、康巴什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29人

3、鄂托克前旗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100人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2023年3月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公告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是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内蒙古大学与社会投资方合作,于2005年开始筹建,2008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并在当年开始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毗邻南湖湿地公园和内蒙古大学南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学院在继承内蒙古大学品牌学科专业优势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有10个院部,开设了27个本科专业,形成文、理、工、经、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院秉承“立德立学、创新创业”的办学宗旨,按照“立足北方、育人育才、创业实干、特色办学”的发展思路,坚持创新引领,内涵提升,特色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宽厚、实践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招聘计划
2023年3月计划招聘专职教师45名,辅导员10名。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职称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应聘教师岗位不受招聘计划限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及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此次招聘:
1.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处分和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4.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
5.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23日下午17:30。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简历发送至chuangye_rl@163.com,简历命名方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请应聘者按照学校统一模板提交《个人简历》、《招聘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学历认证(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或成绩单。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公章);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影印件。
(二)学校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选,并于3月3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三)应聘专职教师岗位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试讲,试讲时间、地点及试讲指定教材将与初审结果一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试讲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讲顺序和内容(指定教材)由现场经抽签确定,试讲准备时间20分钟,讲授时间15分钟,现场提问5分钟。应聘辅导员岗位须参加笔试及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与初审结果一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四)应聘教师岗位总成绩为试讲成绩,辅导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结合成绩综合评议后,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须经过人力资源部资格复审,并到我校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五)学院根据入围人员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学院为聘用教师缴纳“五险一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471-499659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附:
1.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3年新学期师资招聘需求计划表.
2.创业学院求职简历.
3.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聘信息登记表.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4日

关注回复:316

获取公告附件

▼▼▼





康巴什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

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为扎实推进“才聚康城”工程,持续优化党政人才队伍结构,为康巴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按照《康巴什区关于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办法》《康巴什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取得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 
  2.取得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除上述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外的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3.取得QS最新发布的世界排名前300位的国外(境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引进对象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院校毕业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岗位与数量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29名(详见附件3)。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4.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国(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6.截至2023年3月20日,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为1996年3月20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3月20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3月20日(含)之后出生; 
  7.2023届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范围。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我区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区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2023年度已与我区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7.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结束至办理入职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8.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者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kbs.gov.cn/)飘窗【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综合岗位、财务岗位人员须服从分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材料。 
  (4)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报考者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4.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范围,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5.报考者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7.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引才部门组织实施,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报考者要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人员,应及时补充相关材料,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要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证明材料将通过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原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一式三份)。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核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复审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 
  (三)能力测评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能力测评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等。结构化小组面试原则每3人一组,采取轮流答题、相互评论、表态回应3种方式进行测评。参加能力测评人数分组后,如余数不足3人,将抽签合并分组,合并后该组人数增为4人。 
  2.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本次引进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报考者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对于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人员,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通过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引才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围绕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采取实地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社会信用核查、违纪违法记录核查等方式进行,并综合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引进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引进情形,取消其引进资格。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或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办理入职手续 
  1.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且档案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区组织、人社、编制部门予以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出现报考者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为3年,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引进的综合岗位、财务岗位人员将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分配,报考者须服从分配。服务期内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康巴什区。服务期内调离或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待遇保障 
  (一)引进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二)从市外引进的人才,可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要求申请安家补贴。 
  六、其他事宜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康巴什区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在参加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环节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未尽事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8357733 
  监督电话:0477-8595854   0477-8599869 
  纪检监察电话:15332840222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

1.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中除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外的其他高校名单 
  3.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4.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事业单位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关注回复:316

获取公告附件

▼▼▼





鄂托克前旗2023年公开招聘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100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护理岗位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专业、学历、户籍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

(2)现役军人;

(3)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同工同酬工作人员;

(4)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且现在岗的各类工作人员(不包括雇用工)或试用的工作人员(辞职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前);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及未查清的;

(6)本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10)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因酒驾被处罚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考察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在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简章(唯一指定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5月15日

(二)报 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9:00——2023年3月25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3)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考聘资格。

4.其他事项。

岗位报考空缺时,空缺岗位名额直接转为护理岗位(包括助产)。

(三)资格初审

1.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报名提交材料的审查情况,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说明理由。考生对审查意见存在异议的,请在审查意见提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工作人员咨询并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资格初审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确定为考试对象。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专业,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脱贫攻坚巩固户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

上述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旗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笔试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各岗位专业技术知识。

2.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命题、阅卷,笔试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设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5分。

(2)在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临聘人员,每满一年加0.2分,最高不超过3分。

(3)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

(4)取得报考相关专业职称(资格证)的,初级加1分,中级及以上加2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笔试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未达到资格复审比例的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以实际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资格复审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配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系统临聘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本人聘用后工资表(分别为聘后第1个月和每年12月份工资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考察和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或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该岗位实际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内容。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计算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人事(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空缺人选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档案审核完毕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若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成绩以上,否则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九)体检

1.体检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定在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2.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相应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十)考察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雇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出现不合格者同一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唯一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旗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相应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试用期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相关考试,同时报送旗级以上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

(五)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7623908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7624820


关注回复:316

获取公告附件

▼▼▼






     点击进入成公学院,免费课程等你来看




     点击进入成公线上平台,查看各地最新招考信息



扫码添加客服老师微信,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上一篇:2023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

上一篇:山西省原平市育才中学招聘高中教师

皖ICP备20008326号-9  |   QQ:859242200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人力资源产业园  |  电话:1329563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