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和资格复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9月25日22时。
报考人员登录建德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每日中午12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不足1:3或超出1:20的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26日9时—9月27日17时。
资格初审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9月28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3年10月7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10月9日2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50元/人),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12日9时—10月14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初审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下发的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2023年9月21日之前在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时间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本次考试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取消招聘岗位。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聘用在机关单位及乡镇(街道)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