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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拟公开选聘4名事业编制工勤技能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相关规定。
(二)选聘岗位数量和具体要求
1.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男性,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有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需经常值夜班。
2.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男性,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有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需经常值夜班。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中等学历教育以上(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报名审核时间:9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报名审核地址及电话:华文国际酒店613、623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四中路10号),电话:0311-85986613、0311-85986623(现场报名审核期间拨打)。
3.现场报名审核所需材料:①个人报名表3份(见附件);②身份证,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关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蓝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4.公开咨询电话:0311-8668848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报名费用:每人100元,现场支付。
(二)笔试
报名审核结束后,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达到3: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选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选聘。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00 分,主要测试选聘岗位所需相关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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