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拉屎”要被辞退?快收下这份平安摸鱼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21 17:18:51   

“不会摸鱼的打工人算不得合格的打工人”

做牛做马七八个钟

全凭摸鱼几口气吊着

但摸鱼亦有参差

有人摸鱼摸得风生水起

甚至在摸鱼过程中提升自己

有人却因摸鱼被批评、被辞退

身不由己……

案情介绍

上厕所也要被偷拍?!

近日,一段附带有几张某公司在厕所拍摄员工如厕的带时间地点水印的照片群聊内容在网上传播,引发火热讨论关注。

该群聊截图显示,在一个名为“2023知行合一”的聊天群内,群聊昵称为“谢经理”的一名人员,发了一张疑似所在公司厕所内部环境图,以及三张相关人员的如厕“私密照”。群聊中这位“谢经理”还@了群内另一名人员称:“三人均无(未)带离岗证,好好去调查一下,回复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

部分网友群情激愤,仿佛被偷拍的不止图上三位正在如厕打工人,被正中眉心的而是千千万万个你我打工摸鱼人。

公司为遏制员工偷懒摸鱼,手段可谓是层出不穷。有公司为防止员工“带薪拉屎”在厕所门口设置了计时器;有公司为了防止员工在工位公然摸鱼,在员工工位安装专属摄像头在电脑安装监控软件,监视员工电脑屏幕以及电脑使用记录等等。

作为打工人的我们,要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昇说法

01. 侵犯民事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的隐私权,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同时,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偷拍行为对被偷拍者隐私权形成了侵害,若该类照片或视频的传播如导致被拍的员工的社会评价降低,则又必然侵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

02. 违反劳动法律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上厕所是人的自然生理现象,任何用工单位或个人都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条件。对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就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03. 涉嫌行政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员工也可以进行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此外,如果照片系个人手机偷拍,受害人大量的照片甚至还会外泄,不排除是由组织的团伙犯罪,利用偷拍照片牟利的情形,可能造成比较大的社会不良影响,还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勤勤恳恳打工,平平安安摸鱼。

偷懒有风险

摸鱼需谨慎

权益若遭不法侵害

果断维权不要怕

最后法昇祝您——天天拉屎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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