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及岗位需求情况,经医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护理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聘范围及对象
1.普通高校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
2.全日制本科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需于1年内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低于30周岁。
二、自主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单位岗位安排,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资格条件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三、自主招聘程序
(一)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医院人事科具体受理报名事项。
1.时间、地点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2日(周一至周五)乐山市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人事科(五通桥区牛华镇团结街312号门诊3楼),网络报名邮箱:505026989@qq.com。
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求职申请书、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网络报名准备上述材料电子版,并于考试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就读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及相关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则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
(4)乐山市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护士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或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自主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理论笔试、面试、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占比40%,理论笔试和操作考试成绩各占30%。
考核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职业认知度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时间由人事科具体负责通知,考核当天需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医院参加,未按要求携带所需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到院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对象自行负责。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到医院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时间由人事科具体负责通知。
应聘对象有意隐瞒影响自主招聘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聘用。考生对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于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街道社区和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医院网站(网址:https://www.wtqjsb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培训试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按规定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
(八)签订协议
试岗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向区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请,待区卫生健康局批复同意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相关待遇按医院绩效分配方案2022版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此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市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网站(https://www.wtqjsbyy.com/)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2.本公告由乐山市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人事科:0833—3200895;
乐山市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护理部:0833—3201019;
乐山市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833-3203660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1.乐山市五通桥区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护士岗位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