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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内蒙古林业总医院招聘简章

  • 2025-12-08 06: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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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坐落在呼伦贝尔草原与大兴安岭林海交汇处的牙克石市。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康复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医院,2004年晋升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08年划归为呼伦贝尔市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成为内蒙古民族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13年成为呼伦贝尔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2017年成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8年成为国家卫健委第一批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医院;成为首批自治区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妇产疾病等3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经批准建立蜱传医学院士专家工作站、神经外科院士专家工作站。

医院开放床位1077张。年门急诊量883,901人,出院患者26,961人。在岗职工189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25人,高级职称402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52名,教授5名,副教授35名,医学博士3名,医学硕士111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才73名。招聘人才岗位和条件具体详见《内蒙古林业总医院2023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需学历、学位证双证齐全,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且学历、学位证双证齐全,同时第一学历需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

5.往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和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试用期内的在职人员;

7.有关高校分校、独立学院、专升本、民办本科、公办高收费、职业技术院校本科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8.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基本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邮箱:nmglyzyyzp@163.com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下午17:00。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内蒙古林业总医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扫描件、2寸浅蓝渐变底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格式:姓名+所学专业,如张三+临床医学)。

4.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在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对申请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内容进行复审,审核通过与未通过人员,均将以电话形式(或报名时的个人电子邮箱)进行告知。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参加公开招录资格,对违反规定已办理录用手续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三)组织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总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经医院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公示无异议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录用人员,按照内蒙古林业总医院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下列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在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聘用为公务员或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人员;录用通知下发前考上研究生决定就读的或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由内蒙古林业总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3.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三)咨询电话(请于规定时间咨询)

咨询电话:0470-7231603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1.内蒙古林业总医院2023年招聘计划表

2.2023年内蒙古林业总医院招聘报名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提取码:1234

稿件来源 | 内蒙古林业总医院

编辑 | 李雅楠

校对 | 张泰

初审 | 冯晓莉

终审 | 曹作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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