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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生态管护员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2-11-11 09:52:09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办发电〔2022〕2号)精神,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在政治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确定10个先进集体、12名先进个人和12名优秀生态管护员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协同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思路清晰、坚强有力,认真履行体制试点工作责任,主动作为、贡献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肯定的单位。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管理职能,按法定程序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应诉无败诉案件;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廉洁自律,风清气正,3年来没有发生过属实的被投诉举报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治安处罚。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目标任务中尽职尽责,敢于担当,社会认可、群众公认,为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系本行业或本部门本单位的岗位标兵,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3年来没有发生过属实的被投诉举报事项,没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治安处罚。

(三)优秀生态管护员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国家公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忠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生态保护事业,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广泛宣传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政策,模范履行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管护职责,管护期间管护区域内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案件,年度管护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的个人。3年来没有发生过属实的被投诉举报事项,没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治安处罚。

二、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10个)

1.中共青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三处。充分发挥改革统筹协调职能,持续跟进体制试点任务,协调推动方案落地,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体制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作出了积极贡献,并积极推荐体制试点工作为首届改革创新奖创新项目,宣传展示试点经验和设园进程,进一步扩大了三江源国家公园影响力。

2.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处。为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正常运转,通过内部挖潜、多方筹措各类编制和采取“园区与地方融合发展”模式,统筹集约利用编制资源,保障园区和地方履职需要,为全面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正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积极参与推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圆满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各项任务。正式设园后,主动跟进协调国家林草局建立局省联席会议机制,印发任务清单,全程参与编制总体规划,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继续在第一批国家公园建设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4.青海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积极争取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与生态保护关联补助政策,统筹实施黑土滩治理、湿地保护、沙漠化防治等生态项目和保护监测设施、科普教育服务设施、巡护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以大工程促进大保护、以大保护促进大修复、以大修复促进大丰富的格局。

5.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坚持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为重要抓手,以“履行所有者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为工作主线,探索创新三江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模式,为国家公园实现国家所有、全民共享、时代传承作出积极的贡献。

6.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科研监测评估中心。积极谋划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省109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到79处,国家公园占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77.17%,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新体系。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技术标准,形成了规范统一的标准体系,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新体系作出了突出贡献。

7.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生态保护处。在体制试点工作中,积极开展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范围整合优化等工作,生态修复成效明显好转,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完成了《三江源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本地调查报告》《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议方案》及三江源国家公园范围调整和功能分区优化的研究及方案编制等工作,为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8.玉树州生态环境局。探索创新“野生动物+科学家+科技+农牧民”微治理模式、“民兵+生态管护员”建设模式、“生态法庭”法治模式和人兽冲突保险基金补偿模式,生态实现“五增一减一停”。积极构建“基层党建+生态管护+精准脱贫+社会治理+民族团结”五位一体的网格管理模式,生态管护员岗位总数达到16958个,户均年收入增加21600元。

9.杂多县昂赛乡人民政府。作为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乡,从体制试点运行到巡护管护体系建设、探索人兽冲突保险、构建园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建的特许经营,均走在了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域的探索先行行列。2021年,建设的首批特许经营-昂赛乡自然体验,被评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全球100+优秀案例。

10.果洛州林业和草原局。坚决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的重要指示批示,牢记总书记的嘱托“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紧跟总书记步伐,扎实推进各项体制试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了各项试点任务,并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三、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12名)

1.申文飞,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体制试点期间,共起草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宣传报道方案》《国家公园论坛宣传报道方案》等重要宣传报道方案12篇。组织中央媒体、省主要媒体和境外媒体共计400多名中外记者深入三江源国家公园采访报道,在国内外共刊播各类稿件9000余篇,向全国乃至世界充分展现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成就。

2.胡生君,男,汉族,199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三级主任科员。牵头起草《青海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办法》和全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等政策文件,积极参与建立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作协作机制,加快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项目建设进度,为打造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青海模式”提供有力支撑。2017、2018年,被评为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先进工作者。

3.侯志臻,男,汉族,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二级主任科员。通过开展全域无垃圾示范、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等工作,使三江源地区农牧区人居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提升,打造极富三江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打下坚实的基础。2016、2017、2019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4.吉定刚,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水利厅河湖处三级主任科员。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助力我省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河湖治理保护从“集中治理”到“规范整治”转变。2021年被水利部表彰为全国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2017、2018、2019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记三等功一次。

5.程琪,男,回族,199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科研监测评估中心工程师。先后参与起草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参与制定了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建构方案等18项制度办法和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等4项技术标准,为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制度、标准、规范起草制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共发表有关文章8篇,取得青海省科学技术成果4项。

6.马富贵,男,回族,198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规划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在体制试点综合评估验收、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制定政策等重要任务中,主动担当,勇于创新,参与编制我国第一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研究编制的生态保护等5个专项规划,为其它国家公园规划编制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具有重大示范引领作用。

7.景淑媛,女,汉族,198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生态展览陈列中心编辑。作为首批投身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工作的干部,积极参与编制三江源国家公园长江源园区、黄河源园区、澜沧江源园区试点方案和拍摄纪录片、编制科普书籍等工作。近年来,先后获得青海省先进工作者、青海省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青海省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8.马志强,男,回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成功举办“饮水思源·探秘三江源”“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论坛”和三江源区综合科学考察等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生态保护建设事业,在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募集资金、对外宣传、民生改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三江源环保事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9.多杰,男,藏族,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玉树州政府秘书长。在体制试点期间,负责综合协调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具体工作,并承担体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能充分发挥上下衔接、综合协调、保障服务及督促落实作用,为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顺利完成、国家公园如期正式设园做出了积极贡献。

10.普阳,女,藏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玉树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在三江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中,依照确定的登记范围,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完成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摸清了区域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和边界,为开展自然资源监测评估、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出让管理、有偿使用等制度奠定了基础。

11.尼西香巴求培,男,藏族,195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治多县索加乡莫曲村党支部书记。受杰桑·索南达杰同志的带动和影响,自1993年任村支部书记以来,带领莫曲村村民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体经济,让莫曲村成为生态保护的“明星村”。

12.吉南,男,藏族,198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杂多县莫云乡达英村党支部副书记。作为一名村干部,自觉强化生态保护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定期组织当地生态管护员开展巡护工作和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了当地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019年,被评为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优秀生态管护员。

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优秀生态管护员拟表彰对象(12名)

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期间,拟表彰的12名优秀生态管护员忠于职守、任劳任怨,模范履行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管护职责,长期全方位、不间断做好日常巡护巡查工作,广泛宣传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政策,管护期间管护区域内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案件。

1.才旦,男,藏族,1971年6月出生,现任治多管理处索加乡君曲村管护员队长。

2.宗久扎西布措,男,藏族,1970年12月出生,现任治多管理处索加乡牙曲村管护员队长。

3.成林多杰,男,藏族,1998年3月出生,现任曲麻莱管理处叶格乡生态保护站管护员。

4.卓玛加,男,藏族,1988年4月出生,现任曲麻莱管理处曲麻河乡生态保护站管护员。

5.尕玛英培,男,藏族,1978年8月出生,现任可可西里管理处五道梁保护站管护员。

6.加羊多杰,男,藏族,1984年5月出生,现任黄河源园区管委会黄河乡生态管护站管护员。

7.周杰,女,藏族,1965年7月出生,现任黄河源园区管委会扎陵湖乡勒纳村管护员。

8.索修,男,藏族,1970年3月出生,现任黄河源园区管委会玛查理镇江措村管护员。

9.傲卫,男,藏族,1988年8月出生,现任黄河源园区管委会玛查理镇玛查理村管护员队长。

10.索昂拉杰,男,藏族,1977年11月出生,现任澜沧江源园区管委会阿多乡生态管护站管护员。

11.公巴白玛,男,藏族,1970年7月出生,现任澜沧江源园区管委会扎青乡生态管护站管护员。

12.达英松保,男,藏族,1974年2月出生,现任澜沧江源园区管委会查旦乡生态管护站管护员。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向我们反映拟推荐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情况。

受理部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971—8239068  0971-8258205

邮    箱:sjygljrsc@163.com     qhbzjl@163.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天津路67号

    

               



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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