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9:11:5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书记员主要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2.湖州市常住户口(以2022年10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为法学类,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与本院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610室(龙山街道齐山路998号)。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的,须将上述相关材料电子件(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893746047@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之后,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全部列为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因自愿放弃面试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为考试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现有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 2.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3.若聘用人员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又提出离职的,本岗位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递补周期为从首批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起算。 4.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5.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572—6227640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jcxrc.zjcx.gov.cn/a/2022/10/27/1818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