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3 12:14:07 点击: 次 来源:纳职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边境派出所勤务辅警,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123名,均为男辅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 4、男性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至3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德宏州芒市金孔雀大街52号,芒市边境管理大队。 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需要,本次招聘方式采取先电话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告知是否经过、到过疫情高发地和是否接触过疫情高发地的人员,如谎报和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电话核实通过后由本人到现场提交材料,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此公告。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政治审核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注意事项:1、 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5809。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招聘单位在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或“笔试+面试”。 (四)体能测评 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人每月3700元(含工资2200元、五险金额为15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芒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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