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0 23:02:16 点击: 次 来源:纳职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实施意见的批复》(德政复〔2009〕31号)精神,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考核“选优”招聘教师9名、引进研究生13名,按照《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3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考核“选优”招聘教师、引进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德宏职业学院简介 德宏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医学类和工科类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60年的“德宏州卫生学校”,2008年升格为德宏职业学院,2009年教育部审批备案,正式招收全日制专科生,2015年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和德宏州技工学校整体并入德宏职业学院。2013年学校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与特色建设评估验收,2014年被云南省列入全省创建12所国门大学之一,2017年成为“澜沧江—湄公河职业教育联盟”成员,2017年被省教育厅列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了省委高校工委“合格”评估。2018年9月,被云南省教育厅列入“云南省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职业院校管理15强示范校”,我校的“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德宏职业学院汽车工程系——北汽瑞丽汽车学院建设”两个案例被遴选为省级典型工作案例。 学校占地面积800亩,校舍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总投资13亿元;馆藏图书39万册、生均数62.05册。教职工470人,专任教师393人,其中教授10人、副高职称78人、讲师13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人、硕士学位教师11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0%以上,缅甸籍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学科带头人7人。现有各级各类在校生14829人,其中:全日制学生12771人(三年制专科6697人、五年制专科5118、中专技工874人)、外国留学生19人、缅籍学生65人、函授学生1993人。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5%以上,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得到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学校设有党政办公室等11个党政管理机构,校团委等2个群团机构,临床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4个教学业务机构。 学校开办医学、财经、机电、汽车、旅游五大类42个专业,有大专、五年制大专、中专、技工等多种办学类别及层次,面向州内、省内和周边省份招生。学校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与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院校联合开展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依托云南省第36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学校建有集教学、科研、科普为一体的生命科学馆和专业实验室134个;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德宏友谊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德宏州中医医院),教学医院15所;教学实习、实训基地100余个。 通过全院师生共同努力,学院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教育为优势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先后获得“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卫生学校”、“云南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医德医风先进单位”、“平安校园”等20多项省、州以上荣誉称号。 二、2020年“选优”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四、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 本科生 (1)2018年、2019年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课无补考科目且须于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2020年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课无补考科目且须于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部分岗位学历条件有变化的以《德宏州2020年考核招聘教育部门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所列为准。 2. 硕士研究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学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5)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课无补考科目; (6)招聘岗位计划要求的其它条件; (7)聘用2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3. 2015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六、考核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云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37号)关于“确有需要的,可以增加现场面试,但须避免考生集聚”的政策精神,招聘公告发布、考生报名、材料审核、面试环节均通过网络完成。为确保招聘工作质量,在防疫新冠病毒安全措施准备到位的情况下,考核测评采用在德宏职业学院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 发布招聘公告 在德宏职业学院官网(www.yndhvc.com)和微信公众号(DHVC1960)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5日止。 (2)网络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属国外留学人员的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可到资格复审时提供); ⑤所获得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⑥在德宏职业学院官网下载填写《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考核“选优”招聘教师、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考核“选优”招聘教师、引进研究生报名汇总表》(附件二); (3)材料上传方式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39585747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三)资格审核 学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有伪造材料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登记,并通知其参加现场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 (五)面试测评考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考核) 1. 时间:根据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测评考核疫情防控准备情况另行通知。 2. 地点:德宏职业学院(具体面试评测教室另行通知)。 3. 考核评测方式 (1)采用错峰错时现场测评考核方式,避免人员集聚; (2)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携带提交过的所有材料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测评。应聘人员进行2分钟自我介绍,自选本专业一个内容讲授15分钟(测试现场不提供多媒体设备); (3)学校考核测评专家组按照《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考核“选优”招聘教师、考核引进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附件三)进行考核测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综合平均分(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综合平均分相同的,通过复试,按照得分最高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4)测评组的测评综合平均分达不到90分(满分100分)及以上者,不予聘用。 (六)签订聘用协议 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和德宏职业学院领导合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聘用学校一份,毕业学校一份)。 (七)资格复审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 (八)体检、考察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dh.gov.cn/rsj)。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办理入职手续,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后,执行国家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待遇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待遇。根据《德宏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属于硕士研究生的,见习期1年满,经考核合格,学校给予安家费5万元(税前),分2个聘期发放(1个聘期为5年);学校每年给予一定的课题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课题科研资助经费每年5万元、人文科学类课题科研资助经费每年3万元),实行年度报账制。同时享受《德宏州人才激励办法》的相关激励待遇。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履职回避”的要求执行。 (三)对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九、学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692—2105661 17778056796 邮箱:395857477@qq.com 十、监督电话: (一)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692-2122111 (二)德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电话:0692-210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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